導讀:在一些有無限連帶責任擔保的信托計劃里,表面看起來沒有抵押物,或者抵押物不充分,但實際上是用擔保方(個人或者企業)的信用和全部凈資產作為“抵押”,提高違約成本,作為還款的保障。擔保方的實力越強,信用越好,其違約成本就越高,安全性就越好。
《擔保法》第六條: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十二條: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責任,保證人都負有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擔保有一般保證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兩種。
一般保證擔保是要經過司法程序審判或仲裁,并經過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的情況下,擔保人才承擔履約義務。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則是只要債務到期,債權人既可要求債務人履約,也可以直接要求連帶責任擔保人履約。
在信托計劃里,擔保是很重要的增信措施,常見的是無限連帶責任擔保。無限連帶責任擔保一是把擔保方對債務的履行義務放在了與債務人同等的位置上,二是用擔保方所有的凈資產對履約進行保證。例如,張三借了10萬塊給李四,王五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擔保,那么在這個債權債務關系里面李四和王五是同等責任的,債務到期張三找李四和王五還錢都可以。
因此,在一些有無限連帶責任擔保的信托計劃里,表面看起來沒有抵押物,或者抵押物不充分,但實際上是用擔保方(個人或者企業)的信用和全部凈資產作為“抵押”,提高違約成本,作為還款的保障。擔保方的實力越強,信用越好,其違約成本就越高,安全性就越好。
固定收益類信托的風險只要能在借款主體、質押抵押物或擔保方其中一個環節能很好的止住,應該說該風險就相對很低。比如某信托不管李嘉誠作為借款方還是擔保方,該信托風險就很低,或者質押抵押物流動性好且抵押充分,該信托風險同樣低。但風險止于借款主體優于止于抵質押物,風險止于質押抵押物通常優于風險止于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