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記者了解,在2013年中,監管部門曾提交了一份有關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建議并獲批示。當年12月20日國務院頒布的107號文確定,由央行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研究監管措施。央行對互聯網金融本著鼓勵創新、密切關注的態度,到2014年1月左右基本確定下來,P2P網絡信貸,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記者獲悉,央行將牽頭制定的互聯網金融管理辦法,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思路堅持“誰的孩子誰抱走”的原則、進行分業監管,在各自的領域發揮監管效力。
有關互聯網金融監管總體的辦法目前還在研究中。“央行負責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文件進行匯總和起草。由于涉及多個部委,在有的問題上還存在不同意見,匯總上交給國務院后還要再做協調,監管文件的出臺時間暫時還確定不下來。”一位接近起草文件的人士告訴記者。
互聯網金融的業務大致分為三大塊:第三方支付、P2P網貸和網上金融超市。目前,第三方支付需持牌經營,隸屬央行管理。各大金融機構的對口監管單位也相繼出臺了有關網絡銷售相關金融產品的規定。唯有P2P網貸,至今未公開確定由誰來負責監管。 “因為打擊非法集資就由銀監會牽頭,P2P由銀監會來管也更順理成章,雖然監管部門都不愿意攬這樣的事兒。”有接近監管部門的知情人士透露。
通過互聯網發展借貸業務,也叫P2P。實際在中國的P2P機構并不限于通過互聯網發展借貸業務,而是線上線下同時發展。這和國外立足于互聯網提供媒介平臺,P2P公司不介入具體的借貸有著很大的不同。P2P公司的資金來源則同時也通過發行理財產品等形式募集資金。
據業內不完全統計,截至2013年底,國內已涌現出1000多家P2P公司,業務規模數百億元,較2012年增長近5倍之多。“在正式的規范文件出來之前,只能靠大家自覺,靠自律組織給出一個大致的行業規范和標準。”一位P2P網貸平臺負責人對記者說。(金陵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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